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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时间:2021-11-24 点击:2071次

郑州城建职业学院

2021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院2021年高职扩招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高职(专科)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条  我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我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郑州城建职业学院

第五条 国标代码:14753

第六条 河南省招生代码:6366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非营利

第八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九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十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中原西路6号

第十一条 办学条件:我院是2021年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规划占地面积1500亩,首期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积158平方米,生均教学科研行政用房面积达23平方米。

我院设有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管理工程系、医学护理系、教育艺术系、基础教学部等系部。我院现有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占67.2%;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占30.3%;学校有建工楼、实验楼、行政楼、图书馆、体育馆、学生宿舍、学生餐厅、学生事务中心、综合服务中心、大会堂等。图书馆馆藏图书30万册,其中电子图书10万册。建有多功能电子阅览室和校园网络系统。学校已建成建筑工程、建筑材料、地基基础质量检测站、电子信息、电梯实训室、智能楼宇、消防、现代物业管理、医学护理及电子商务等校内实训基地,依托正商集团开展校企合作,已有100余家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为学生的实验、实习、技能培训和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开辟了广阔舞台。学校与160余家国内公司、30余家境外公司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可为毕业生提供充足的就业保障。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二条 学校成立高职扩招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河南省 招生办公室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招生章程,领导、监督、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三条 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实现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志愿填报时间、网址

2021年高职扩招单招志愿填报一律在网上进行,报考郑州城建职业学院的考生,志愿填报网址为:http://zs.zzucvc.edu.cn/,或者登录郑州城建职业学院官方网站,进入招生信息网,点击扩招报名。志愿填报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9:00至12月2日18:00。请所有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


第五章 招生对象、考核办法与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招生对象

1.已通过 2021 年河南省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报名,未被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高职单招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

2.已通过 2021 年高职扩招补报名的考生。

第十五条 考试时间、考核科目及考核办法。

1.准考证领取

时间:2021年12月10日上午8:00-9:00

地点:科技馆楼下

2.考试时间

根据省教育厅统一安排,我院高职扩招单招考试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

3.考核科目及考核办法

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和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我院采取“文化知识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方式,分专业、分时段、多批次组织考试工作,全程封闭考试管理。

序号

时间

考核科目

1

9:30-12:00

语文、数学、英语(综合试卷)

2

13:30-17:30

职业技能测试

综合试卷中语文、数学、英语各科目分别为100分,试卷满分300分,文化知识主要考察学生高中基本理论知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学生语言表达能力、对事物的认识能力、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以及相关的知识和技能情况。

第十六条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办法。符合《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中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的学生相关录取程序严格按照教育厅文件执行。

第六章 疫情防控

第十七条 按照教育部和我省关于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各项教育教学工作要求,参照《河南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组防疫工作指南》《郑州城建职业学院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郑州城建职业学院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方案》,强化防疫责任,落实防疫措施,切实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十八条 凭证入校。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测量体温正常者,完成登记手续后进入学校参加考试。

第十九条 测温进场。学校教学楼外布置警戒线,考试工作人员、考生进入教学楼前,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符合要求者可进入考场,测温时保持一米距离。

第二十条 考试安排。

1.考场内实行单人单桌,粘贴座号、隔位安排,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统一布置。

2.监考老师和考生全程佩戴口罩,考场配备口罩、免洗手消毒凝胶等。监考老师严格查验考生证件,宣读《考场规则》。

3.根据职业技能测试安排,适量安排候考室,候考室内配备口罩、免洗手消毒凝胶等。考生需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不随意走动、不聚集聊天。

4.保持考场所在区域的厕所清洁卫生,洗手设施运行良好,及时做好垃圾清理和消毒。

第二十一条 考后即离。

设置学生分散进入考场的路线和离开路线,保障学生有序分立。将教学楼北侧一楼东西两个大门作为入口,教学楼二楼中间和南侧两个大门作为出口。

考试结束后,考生根据指示标志,迅速离开考场,严禁在考场周围无故滞留。当天考试全部结束后,要求考生立即离校,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

第二十二条 严格消杀。考试前一天,安排专人对每个考场进行消杀,考前30分钟提前打开考场通风;考试结束后,再次对每个考场进行消杀。

第二十三条 应急预案。考试期间,如有突发情况发生,现场工作人员须向学校扩招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做好处理工作。如有体温异常者,现场工作人员须立即向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联系校医到场处理,立即对体温异常的考试工作人员或考生实施隔离,对其活动区域进行消杀。并向当地卫生健康和疾控部门汇报。

第七章 录取及报到

第二十四条 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根据学校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报高职扩招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及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

第二十五条 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二十六条 新生报到、资格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核酸检测报告。

2.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收费标准:我院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员会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为:现代物业管理:7800元/生/年,建筑工程技术:8500元/生/年,电梯工程技术:8500元/生/年,计算机应用技术:8500元/生/年,护理:9000元/生/年。住宿费:六人间1000元/生/年。

第二十八条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校前可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证明在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也可在入校后通过学校助学贷款中心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入学后可享受资助项目: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

第二十九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条件的,由学院颁发郑州城建职业学院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与我院普通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邮编:451263

咨询电话:0371-61795555

学院网址:http://www.zzucvc.edu.cn/


郑州城建职业学院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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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371-61795555

学院地址:郑州市中原西路6号

网址:http://www.zzucv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