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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南省高招体检工作明日开始!考生体检时要注意这些!
时间:2023-03-05 点击:592次

根据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安排

我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

将于明天(3月6日)开始

4月6日前完成

体检要检测哪些项目呢?

体检前要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体检时要注意什么?

一起来看看吧!




体检项目


眼科:包括视力、色觉、眼病。


内科:包括血压、发育情况、心脏及血管、呼吸系统、精神神经系统、腹部脏器等。


外科:包括身高、体重、皮肤、面部、颈部、脊柱、四肢、关节等。


耳鼻喉科:包括听力、嗅觉、耳鼻咽喉等。


口腔科:包括唇腭、口吃、牙齿等。


胸部透视:包括肺组织、胸椎、支气管等。


注:此表所列体检项目非体检顺序,具体项目详见各地要求。


体检前要做好哪些准备?


1. 体检前尽量避免服用药物及营养品,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2. 体检前保持规律饮食,不吃辛辣、油腻和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在要求时段内禁食禁水。


3. 避免剧烈运动,在复习的空隙时间可适当放松,缓解压力,保证充足睡眠。


4. 注意用眼卫生,不要用眼过度。


体检时需要注意什么?


1. 考生应如实填报既往病史(包括是否已治愈、目前相应指标情况等)和残疾状况,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 考生与体检医生认真配合,如实回答医生提出的问题,并按体检项目要求接受检查。考生要注意了解个人的单项体检情况,发现与身体状况不一致的,要及时向医生提出来并核准。


3. 体检时患感冒或其他疾病,正在服药治疗的考生要主动向医生说明,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4. 体检当日穿着宽松的衣服,以便穿脱。


5. 不要佩戴金属饰品、挂件等,不要携带贵重物品,以免丢失。


6. 调整好个人情绪,以平稳的心态去面对体检,不要过于紧张。


7.抽血检查时考生应空腹,抽血后拇指按压针眼处,不要揉擦;不要用抽血的上肢测量血压。


8. 为裸眼视力检查项目方便,考生体检时应佩戴框架式眼镜,不得配戴隐形眼镜。


9. 考生如戴有助听器,需向医生说明情况。


10. 考生要注意检查体检表所列项目是否已检查完毕,避免发生漏检和错检等情况。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要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


哪些院校及专业有身高方面的限制?


对身高有限制的院校或专业:一般是军事院校、公安院校、飞行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体育类专业等。具体要求请查看院校当年招生章程。


注意事项


1.普通高校招生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体检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体检结果是考生填报志愿、高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未经高招体检的考生,高校可不予录取。

2.考生要认真学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充分了解体检结论对填报志愿及录取的影响,认真阅读本人各项体检结果,并在体检确认表上签字。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出复检申请。考生若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字或者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签字确认,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要合理饮食、科学用眼,不乱服药物,将身心调整到最佳状态,遵守体检纪律,按时参检,诚信应检。体检时将认真核查身份信息,对于存在冒名替检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确因伤病等特殊情况暂时无法在规定时间参检的考生,请及时向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如实说明情况,并提供证明材料,经核准后,根据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安排按时补检。拟申请在高考中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人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二代残疾人证在高招体检期间到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5.今年我省高考继续实行“无声入场”,体检信息采集时,体内植有金属的考生,应主动报告植入的具体部位,由工作人员核准后录入系统,以便高考时顺利通过入场检查。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以颜色波长作为严格技术标准的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药学类、生物科学类、公安技术类、地质学类各专业,医学类各专业;生物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动物医学、动物科学、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生态学、侦察学、特种能源工程与烟火技术、考古学、海洋科学、海洋技术、轮机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轻化工程、林产化工、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林学、园林、蚕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水产养殖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材料化学、环境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运动训练、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各专业。


2.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摄影、动画、博物馆学、应用物理学、天文学、地理科学、应用气象学、材料物理、矿物加工工程、资源勘探工程、冶金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交通运输、油气储运工程等专业。专科专业与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Ⅱ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农业经济管理类、图书档案学类各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4.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5.0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飞行技术、航海技术、消防工程、刑事科学技术、侦察。专科专业:海洋船舶驾驶及与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如民航空中交通管制)。


5.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4.8者,不能录取的专业:轮机工程、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科专业: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等。


6.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的专业: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等。专科专业: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等。(注:此条已经取消,见2010年教育部:关于高招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通知)


7.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身体条件


男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


左右眼单眼裸视力,理科类专业应在4.9(0.8)以上,文科类专业应4.8(0.6)以上。无色盲、色弱;


两耳无重听;


无口吃;


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无传染病,肝功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


三、患有下列疾病不宜就读的专业


1.主要脏器:肺、肝、肾、脾、胃肠等动过较大手术,功能恢复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甲状腺机能亢进已治愈一年的,不宜就读地矿类、水利类、交通运输类、能源动力类、公安学类、体育学类、海洋科学类、大气科学类、水产类、测绘类、海洋工程类、林业工程类、武器类、森林资源类、环境科学类、环境生态类、旅游管理类、草业科学类各专业,及土木工程、消防工程、农业水利工程、农学、法医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动物科学各专业。专科专业不宜就读烹饪工艺、西餐工艺、面点工艺、烹饪与营养、表演、舞蹈学、雕塑、考古学、地质学、建筑工程、交通土建工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铁道与桥梁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铁道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专业。


2.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不宜就读的专业同第三部分第一条。


3.肢体残疾(不继续恶化),不宜就读的专业同第三部分第一条。


4.屈光不正(近视眼或远视眼,下同)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海洋技术、海洋科学、测控技术与仪器、核工程与核技术、生物医学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专科专业:与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


5.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不宜就读地矿类、水利类、土建类、动物生产类、水产类、材料类、能源动力类、化工与制药类、武器类、农业工程类、林业工程类、植物生产类、森林资源类、环境生态类、医学类、心理学类、环境与安全类、环境科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材料科学类、地质学类、大气科学类及地理科学、测绘工程、交通工程、交通运输、油气储运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生物工程、草业科学、动物医学各专业。专科专业:与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


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工学、农学、医学、法学各专业及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生物技术、地质学、生态学、环境科学、海洋科学、海洋技术、生物科学、应用心理学等专业。


7.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就读法学各专业、外国语言文学各专业以及外交学、新闻学、侦察学、学前教育、音乐学、录音艺术、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各专业、医学各专业。


8.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不宜就读教育学类、公安学类各专业以及外交学、法学、新闻学、音乐表演、表演各专业。


9.斜视、嗅觉迟钝、口吃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


此部分内容供考生在报考专业志愿时参考。学校不得以此为依据,拒绝录取达到相关要求的考生。


四、其他


1.未列入专业目录或经教育部批准有权自定新的学科专业,学校招生时可根据专业性质、特点,提出学习本专业对身体素质、生理条件的要求,并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刊登,做好咨询解释工作。


公安类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按公政治[2000]137号文件《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执行。


2.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3.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第二部分第7条内容为公安类院校体检要求。




联系电话:0371-61795555

学院地址:郑州市中原西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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